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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察费“未诊即退”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5 11:03 浏览次数:189 作者:扬州东方医院

扬州东方医院

诊察费“未诊即退”通知

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流程,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根据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文件规定,我院自即日起开展诊察费“未诊即退”工作,构建“线上退费为常态,线下办理为补充的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情形
患者诊察费缴费完成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未发生任何实际医疗服务的予以退费:
    1、预约挂号后未取号、取号后未就诊的;
    2、因操作失误导致错挂、重复挂号的;
    3、因医院原因出现停诊、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患者无法按时就诊的;
    4、符合医院内部管理规定的其他可退诊察费情形。

二、不予退费情形
    1、 已完成现场报到、医生问诊或查体等诊疗行为;
    2、 已获取医生开具的处方、检查单或治疗方案;
    3、部分诊疗服务已开启,患者中途放弃;

三、办理流程
    1、 确认未就诊状态:确保未在就诊科室报到或接受诊疗;
    2、线上挂号退费:通过原挂号平台申请退号退费,系统自动审核,符合挂号退费情形的,资金原路退还。
    3、线下发起的挂号费退费:患者(近亲属或者被委托人)凭有效凭证,向收费窗口提出申请,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进行退费操作,现金银行卡支付的,当场退还,微信、支付宝支付的,通过原支付路径退还。

五、办理地点与时间
    1、服务窗口:门诊大厅收费处2号窗口”;
    2、服务时间:7*24小时 

我院将持续优化服务,为患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就医体验,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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