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道路救助基金来救急将为伤者援助“救命钱”!
近日,顾某驾驶小轿车在扬州市邗江区望月路农业银行门口与外来务工人员吕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吕某全身多处骨折,送往我院抢救。吕某左侧内踝撕脱骨折;左侧胫骨后肌腱断裂等。伤者急需手术治疗,但事故双方家庭条件有限,无法承担手术费用。伤者通过交警了解到可以求助道路救助基金,于是向扬州市道路救助基金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了解后告知其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在扬州东方医院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最终为伤者垫付抢救费近5万元,解决了伤者的燃眉之急,为困难群众撑起了“保护伞”。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我省通过财政金融手段开展社会救助的重要方式,基金主要用于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抢救费、丧葬费以及困难补助等,是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救命钱”。2011年3月基金正式设立,省政府成立“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小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省属金融机构——紫金保险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救助基金日常运营管理。基金管理人充分利用公司网点覆盖和项目专业运营方面的优势,在江苏省内的13个地级市和62个县(区)设立了13个服务办公室和76个服务受理网点,实现了救助基金在省内的无盲点覆盖。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经过十一年的发展,已成为江苏省民生工程的品牌项目,在全国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扬州东方医院作为最早一批的绿通单位,也将一如既往投身这项公益事业,兜牢民生底线。